交强险脱保出险责任应谁担
核心提示:
商业险存续期间交强险脱保,车辆出险如何理赔?投保方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全额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是当在交强险之外进行理赔,最终双方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二审法院则认定保险公司赔付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时应扣除交强险赔付的部分。
应该说在全世界范围内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我国于2006年 7月 1 日起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 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着未购买交强险,或是交强险到期后未及时购买,导致脱险的情况存在,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车辆出险对于如何理赔,保险公司与投保了商业险的肇事车主之间往往会有不同的认识,而一旦不能达成一致往往会形成诉讼。